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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实验室会员通讯(852)台湾新闻议价法
By 方可成 • 27 Jun 2025
上个周日,台湾的一批新闻传播学者和媒体人聚集在一起,召开了一场题为“新闻不能再等”的记者会,要求官方立即推动完成“新闻议价与新闻基金”立法。
发生在对岸的这件事情,对于岛内的新闻业发展有重要意义,但它在简体中文世界里还少有人介绍和讨论。本期新闻实验室会员通讯,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什么是“新闻议价与新闻基金”。
数字媒体平台应向新闻业分润
这个法案背后的议题是:Google、Facebook、微信、抖音等数字媒体平台兴起后,分走了绝大多数的广告额,让原本依赖广告收入的新闻媒体陷入巨大的经营困难,越来越少机构和个人有资源可以投入生产优质内容,似乎只有去做煽动情绪的劣质内容或者为企业和政府写软文才能维持生计。
在这种背景下,立法的目的是:要求平台向媒体支付合理的内容使用费,用台湾的说法叫做“分润”。
相信会员通讯的老读者对于这个议题并不陌生,因为我们曾经多次介绍世界其他地方的类似立法。2020-21年,我们两次介绍了澳大利亚的《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议价规则》(会员通讯420和466期);2022年,我们介绍了加拿大的《网络新闻法案》(会员通讯607期)。除此之外,欧盟、印尼、南非、美国加州等地也陆续推动类似法案。
在上周日的记者会上,台湾新闻学界和业界打出的横幅是:拒绝平台剥削,抢救新闻产业。
更具体来说,在台湾,“平台”主要指的就是Google和Meta这两家,它们分走了广告市场的大部分份额。立法的目的,就是要求它们吐出部分利润,用于支持新闻业的发展。
至于“剥削”,有的人可能会说:平台没有政治上的权力,也没有强行要求媒体机构入驻,为什么说是在剥削新闻界?
至少有两种方式回答这个问题。第一,平台巨头在发展过程中,有涉嫌垄断和不当利用自身市场优势的行为,并且在定价机制方面缺乏透明度,这已经使得市场被扭曲。在这个扭曲的市场里,任何媒体为了抵达受众,都不得不发布内容到平台,但这本身又是在为平台免费打工,而且不得不接受不合理的广告分成比例。换言之,在看似“你情我愿”背后,其实是不合理的机制使得新闻媒体不得不忍受被剥削,这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市场。
第二种回答方式是:我们看结果就好了,新闻业现状这么惨,而且在全世界各国都差不多,这真的是因为这个行业的人们都太不努力了吗?显然不是,其实大家一直在尽力寻找各种方法自救。但是太难了,一直找不到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就是因为平台的垄断优势让收入牢牢被它们把控了,新闻业无法得到合理的利益分配,几乎全无翻身之力,必须依靠政府的干预才可以解除危机。
一个相关的问题是:没有翻身之力的新闻业,理应被历史淘汰吗?显然不能。新闻业的意义无需多说。如果新闻业被平台彻底击垮,那么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转都会变得不可能。
这也是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推动新闻议价和分润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持住民主制度的运转。
当然,一些人会自然怀疑:政府出手救新闻?这不会导致新闻自由被权力捏在手中吗?
如中正大学教授罗世宏在 论文 中介绍的:为了避免政府的公共政策介入导致不可欲的后果,相关政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内容中立、超越党派,并且确保编采独立性;
- 具前瞻性,协助既有媒体与媒体新创事业;
- 平台中立;
- 帮助地方新闻组织发展可持续的模式;
- 对扎根于地方、多元或非营利媒体提供特别协助;
- 导出各社区有更多在地记者的结果。
平台分润的台湾方案
在召开记者会的前后,“新闻议价与基金立法行动小组”的发起者们同时开展了大规模的 联署 。他们还通过 写文章 、 做视频 的方式来向公众介绍这个议题。
在这些面向公众的传播中,他们大多侧重于展示新闻业被平台剥削之后的种种后果:优质新闻无人生产、劣质新闻被大量炮制、大量人才离开新闻业、企业和政府更容易地对新闻媒体施加影响……
台湾资深媒体人黄哲斌 分享 :1994年,他在《中国时报》台南办事处开始当记者时,每月的收入能有四万多台币。而现在入行的台湾记者,拿不到这个数字。
他也强调:并不是要回到只有传统媒体的年代,但是只有平台自媒体也并不可取。“未来,一个健全的媒体环境,应该有足够可信、公允、具名负责的传统媒体,与活泼、多元、追求内容品质与长期信誉的自媒体,共同抗衡那些尖锐、耸动、虚假、充满自利动机的媒体讯息与网红心机。”
在记者会上,台大新闻研究所的学生杨仁的分享相信能让很多大陆的年轻人也心有戚戚:
“我还记得刚进新闻所的时候,周围同学对新闻的热情大大震撼了我。……但走出校园以后,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媒体环境?24小时挂机,时薪换算不到160,这都还算小事。原本想着追真相,最后却变成追流量。下八卦标题、设计钓鱼文,成为内容农场的共犯,只为了留住大家的眼球。很多人带着热血进来新闻产业,却在现实中耗尽力气,最后安静离开。平台当道的年代,这几乎是新闻人的集体宿命。
……去年我到电视台实习,有位工作近20年的资深摄影记者对我特别照顾。他从不吝啬分享从跑daily到专题制作的经验,把他多年在新闻现场累积的技巧与智慧, 全部告诉我。我每天听他说故事,就能感受到他对新闻的热爱与自豪。然而每次热烈讨论后,他都会补上一句:‘你以后不要来新闻业。去当网红接业配,才有出路。’ 一个热爱新闻工作的记者,却不愿意让后辈走上这条路,那种矛盾对我来说,是非常强烈的冲击。”
“业配”也即软文、软广。这两段发言描述的情况,和大陆几乎是一模一样。当然,由于两岸体制不同,解决问题的路径很不一样。
杨仁同学在发言的最后说:
“我们需要一个让记者不必被流量和点阅绑架的环境;一个让新闻工作者能展现价值的环境;一个让那些边缘但无比重要的议题,有机会被看见的环境。而这个环境,需要立法来铺路。立法委员们,请支持新闻议价法与新闻基金,支持为公众利益而生的新闻制度改革,支持我们这些还愿意相信新闻价值、愿意把青春投注在公共知识与社会对话上的年轻世代。”
我们应该很难想象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出类似的议案。
台湾学界和业界向立法院建议的具体方案,是议价和基金的组合。
所谓议价,就是让媒体和平台之间可以谈判,协商出“内容使用费”的金额,由平台付给媒体。如果协商陷入僵局,就需要由独立仲裁机构介入裁决,保障新闻媒体获得合理的分润。
但是,不是所有媒体都能坐上谈判桌——对于一些产量不高但质量过关的小媒体而言,平台可能会直接置之不理,因为缺了它们的内容并不会对平台产生什么明显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靠新闻基金作为补充。
在行动小组的建议中,新闻基金来源包括为Google和Meta在台广告收入征收特别税收,并由政府与民间资源共同投入,确保稳定且多元的财源。基金应由独立、专业的第三方委员会管理,确保运作透明公正。至于用途方面,基金主要应该用于支持深度调查报道、改善媒体工作者劳动条件、协助小型及独立媒体成长、促进地方与少数族群发声,并帮助媒体进行数字转型、技术升级与内容创新。
这种议价和基金结合式的方案,也是在吸取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例如,澳大利亚的议价模式下,一些小媒体就未能上桌,默多克旗下的大媒体倒是获益不少。
犹豫的声音与推进的动力
实际上,早在2021年,讨论新闻议价法的声音就在台湾出现,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落实。这也是为什么学界和业界要在上周日举办记者会的重要原因:问题紧迫,大家不想再等下去了。
具体负责此事的部门是“数位发展部”,导致拖延的很大原因也是该部门。他们最新的表态是:原则上支持“新闻有价”的理念,但是对具体的议价立法却有所保留。
究其原因,他们担心的是来自美国的报复。这背后的逻辑是:川普治下的美国,很喜欢用加关税的方式来惩罚别人,而另一方面,现在的美国政府对美国科技产业又非常支持和保护,所以,这时候如果台湾立法要求Google和Meta这两家美国大企业“割肉”给台湾媒体,不排除会引发美国采取增加关税的报复措施。
学界和业界对这种说法普遍并不买账。台师大教授王维菁就 评价说 ,以台湾的新闻产业规模来说,科技巨头付出的议价和基金金额不过三十至四十亿台币,“川普总统会很在乎吗?”
6月12日,台湾立法院举行了一场 听证会 ,专门就新闻议价制度邀请了不少专家参与讨论。在听证会上,有媒体代表建议:应该由公平交易委员会而不是数位发展部来担任主管机关,理由是参考澳大利亚的经验,该国是由性质类似公平会的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负责执行。新闻议价本质上是竞争政策问题,应该由具有反垄断专业的公平会来处理。另一方面,公平会在这个议题上态度更为积极,不像数位发展部的推诿。但问题在于,如果改由公平会主管,现有草案的架构可能需要大幅调整。
此外,立法中也有不少细节问题存在分歧。例如,如何定义新闻媒体?如果平台愿意给钱了,到底谁能进来分一杯羹?政治大学的李怡志教授主张应该建立严格的认定标准,排除那些主要从事改写工作而非原创报道的媒体,以及缺乏严格编辑规范的网红或自媒体。但其他学者和业界代表则认为这样的标准过于严苛,可能会将许多具有社会价值的独立媒体排除在外。有学者认为应该采用更多元的评估指标,包括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得奖纪录和专业表现。
是否应该将ChatGPT等AI平台纳入规范成为另一个重大分歧点。台师大的王维菁教授主张应该纳入,因为生成式AI利用新闻内容进行模型训练,且已经逐步取代搜索引擎的功能,未来将是对新闻产业最主要的威胁。OpenAI和Amazon AI等公司已经开始向德国媒体、纽约时报等支付授权金,台湾不应该落后。但也有学者建议暂时排除AI议题,先专注处理传统数字平台的问题。以免让复杂的问题拖延整个立法进程。
此外,关于议价获得的分润应该如何分配,也存在着利益分歧。媒体管理层自然希望获得更多资源来改善营运,但第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则担心分润会被管理层截留,无法真正改善基层的劳动条件。王维菁教授建议,应该在法条中明文规定,从平台获得的授权金或分润必须拨出一定比例专用于改善新闻工作者的薪资待遇。她担心,如果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媒体老板可能不会主动改善员工待遇。
当然,台湾复杂且针锋相对的政治局势,也使得立法进程增加了很多未知数。也因此,行动小组特别强调:朝野三党应该搁置争议,立即共同努力尽快完成立法。
在“不能再拖”的呼吁下,台湾的新闻议价和基金法案面临着怎样的前景,我们会继续关注。无论如何,这是台湾新闻界集体行动起来自救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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